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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文摘
 
 
打开耳朵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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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人的社会,中国的民族音乐(以下称民族音乐)好象并不如西方古典音乐(以下称古典音乐)更不如流行音乐那样在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流传,对民族音乐、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提倡和审视也是说法不一。在此,我想就他们的自身发展和音乐社会功能等方面的影响发表我的一些浅薄的看法。
  首先,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她的音乐文化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多数的音乐都是源于民间。就乐曲本身来讲,有些是民间的集体创作或民间艺人的创作,有些是音乐家从人民生活中汲取了艺术原料而创作,或在民歌的启发之下,或在民歌的基础上创作的。从《诗经 国风》到《楚辞》到处可以看到“民间”的影子。除了“人民”的影响之外,另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中国的文学,民族音乐大部分的取材都是一些文学作品,有些音乐家干脆就是伟大的文人墨客。如隋唐的白居易,元代的关汉卿。他们的音乐可以说就是文学作品,先有文章,再为其配乐。无论从民族音乐的群众基础上来看还是从民族音乐的艺术价值上来说,民族音乐应该更接近中国人,可为什么今天我们看到的并非如此呢?
  古典音乐可能和民族音乐一样古老。她的发展来源于宗教。从巴赫到韦伯,从巴罗克到现代的微分音乐,古典音乐远不如民族音乐那样形式活泼、自由开放,她有着严格的结构教条,也正因为如此,我个人觉得古典音乐较之民族音乐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接近人的思想。加之清末的“民制维新”以来西方的教育制度引入中国,国人的思维模式早已远离的几千年的封建科举,更加接近西方人的思维套路,西方的音乐形式就更能在群众中发展了。自从马克斯.韦伯等人入华后,这种西方的思维套路横扫中西讨论的方方面面,本人并不觉很妥,但也受其影响。至于中西音乐之别,说来话长,可以深入讨论。
  “古典”和“民族”两词都具有相对的含义,在德意志的“3B”(贝多芬、勃拉姆斯和马勒)眼里,斯拉夫作曲家的曲目,都是小调,太“民族”味了,因此不堪如耳。“3B”认为,音乐家应该是哲学家,他们应为人类的“终极关怀”做点贡献;而多数音乐家追求的是纯技术意义上的美。其实听音乐用不着太严肃,我极喜欢“3B”但我也喜欢听“动物狂欢节”、“图画展览会”,甚至“彼得与狼”这些“小玩艺儿”。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中世纪,音乐家的地位都好不到那里去,都是贵族手中的玩物,进入近代后,其前段,除少数如英国亨德尔之流,大多数古典音乐家的处境也未有多大改观。仅以封建性来定论中西音乐之别,我认为说服力不够。我认为古典音乐的发展受三方面的影响:宗教的影响,基督教仪式中的音乐活动是近代古典音乐的源头,听听巴赫,你肯定会得到这种感受;物质进步的影响,工业革命为人们提供了欣赏音乐的时间和金钱;社会精神生活的多样性的影响;外来音乐成分的影响,如阿拉伯、波斯、土尔其音乐。
  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古典音乐之典范古典交响乐,具有庞大复杂的组合,而且这种组合并不是随意的,一个乐队一般来说都有几十甚至上百人,各种乐器巧妙配合,演奏出的乐曲辉煌壮丽,是一种“海”的气势,而民族音乐则搭配不规范,或者是一把古琴孤芳自赏,或者是一些并不协调的民族乐器勉强凑在一起,同一首乐曲常常在不同的演出中是不同的乐器组合,即便是很固定的组合形式,也只是很少的几种乐器。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也许与中国千年的封建传统有关,西方国家几个世纪前,对音乐就已很重视,艺术家的地位虽然不高,但也是贵族门下的宠客。而中国古代,称音乐家为伶人,或者是卖唱的,如此,民族音乐怎能成一种气势。今天,我们对民族音乐也并不很重视。谈到所谓的“严肃音乐”我们好象需肃然起敬,而中国人自己的民族音乐却没有这种应有的待遇。这也是使民族音乐不及古典音乐“火”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内涵上来看,古典音乐所具有的丰富内涵,民族音乐好象就有所欠缺。古典音乐的深层是对人性的深刻探索,它不是仅仅用美或丑、善或恶、喜或忧所能表达出来的,对于听者,往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理解,而其本质却紧紧围绕千古不变的人性主题, 伟大的作品并不仅仅是给人以欢乐的感受,还应善于发掘心灵的痛苦。民族音乐则大多描绘的是山水画,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是高山流水,是世外桃园,浅一点的是简单的感官享受,深一点的是对现实的巧妙逃避。这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是分不开的。且看二者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一部优秀的古典音乐让不熟悉的人去听,他也能在现实世界中理解它,与之共鸣,而民族音乐却只能给人以古色古香的感觉。所以,我们身边听“民族”的人自然不如“古典”的多。
  下面再来谈谈流行音乐。本人以为,流行音乐好象应该同民族音乐和古典音乐分开讨论。她的历史还不及民族音乐和古典音乐的零头,却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赢得了无数的听众,其实道理很简单,她太接近人的思想了。从技艺高超的爵士到轻松优美的雅尼,从宣泄的摇滚到甜的发腻的港台情歌,她不象古典音乐那样具有深邃的道理,也没有民族音乐丰富的内涵,只是人们的一种更为直接的感情表达方式。所以她的出现只是因为她“流行”。这里本人就不详细的讨论了。
  总之,音乐是人们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是我们的艺术。同样的音乐元素在今天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他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错,音乐是由音符组成的, 总可以分解出音阶与和弦,就象解剖室里的器官可以分别陈列在玻璃瓶里,但那不是活人,而且相差很远。就象新疆的民歌,NIRVANA的作品,如此简单,却如此动人,不是满脑子音符的人所能理解的动人。古典音乐,也许就象蒙那利莎,是美的,但只是音乐作为艺术的一小部分,音乐的形式多种多样,民族的,古典的还有流行的。片面的追求一种音乐形式这种态度是孤芳自赏的,是洋洋得意的,是狭隘封闭的。只要是好的音乐,我的耳朵自然会喜欢,不论是什么风格。任何称为风格的音乐里都有金玉也有败絮。对于习惯了传统思维与审美的人来说,我们可能更容易接受古典音乐,但中国人更应了解自己的民族音乐,因为她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在音乐上而言就是可以享受无限的听觉可能。和计算机业一样,只有开放的体系才有生命力。盼望我们身边的人都能对民族音乐洗耳恭听,打开自己的耳朵,给我们的民族音乐一个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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